前天看到 1997 年神戶酒鬼薔薇事件兇手「少年A(元少年A)」居然自行開了官網,爆衝上來的失笑讓我差點把嘴裡的牙套吐出來,於是決定今天撥時間跑到咖啡廳,集中精神把看一半的『絕歌』看完了。
神戶酒鬼薔薇事件對我個人而言,原本就有著相當特殊的意義(第一個透過網路幾乎與日本同時追著進展看的獵奇殺人案),又因為一見到書名『絕歌』便深感A兄事隔十八年依然中二如昔⋯這書怎能不看?然而本書雖然在日本初刷十萬又再刷五萬供貨充足(之後又三刷十萬,累計 25 萬冊),但因為被網路書店抵制(有幾家後來又開賣了),人在台灣有夠難買,只好去 BOOKOFF 登記搶中古,失敗了三次終於在第四次買成。
上週在編輯會議提到我正看這本看到一半,被問到「有什麼結論嗎?」的時候――整個人都楞住了。說起來我雖然持續關注著這案子十餘年,但從來沒有想從之中得到結論呢⋯不過要是說「得到許多樂趣」(實話)可能又會被當作是變態,真是尷尬(爆汗)要整理重點感想的話⋯A兄那極端自憐自虐又極端自傲自戀的本質,如果沒跑去殺人,好好走該走的路、過該過的橋,應該是很有機會成為個作家吧。
看書的內容,A兄他其實也跟一般人一樣,在青春期有些追求自我表現的欲求,不過似乎對於在運動學業社交留下成績沒有興趣,當不成現實充,只能一直跑到自己的秘密小天地發揮想像力自己玩開心。看來是屬於宅傾向的他,若能在小說漫畫音樂模型紙雕手藝等etc可以動手創造的各種項目裡選一個來認真投入明明也不錯,偏偏中二病整個病入膏肓地選了個「創造死亡」――但書中的所謂心路歷程,應該有不少是他自我美化的成分,不宜盡信。就過去讀的相關資料,從他的犯行、小學高年級到中學的行動與精神鑑定結果看來,A兄說穿了只是個多愁卻不善感而壓抑不住自己暴力與性衝動的悶騷中學生。看他在書中重複強調自己的行為醜惡至極,卻同時又用盡華美詞句來描寫,實在是覺得⋯怎麼說,真是個可笑又可悲又可惡的人物――他自稱是個「怪物」,但我卻覺得他倒是蠻體現了人類矮小卻自大,我們又稱為「幼稚」的部分哪(苦笑)
單就看這本書,個人覺得是經過七年的矯正,然後十年在社會的下層沈浮,A兄那極度拒絕社會,卻又極度想要社會認同,希望全世界配合他維持自我的幼稚性實在沒啥改變――這或許就是他的本性,得一生這樣過下去吧。現在又開個官網「存在の耐えられない透明さ(無法承受存在之透明)」⋯從網站名稱就暴露出他那愛現又怕被別人看的扭曲中二宅性⋯而且還是改自「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的日文書名,喵的實在整個中二到不行啊啊啊喔天呀好棒啊呵呵呵呵科科科咳咳咳(打滾嗆到)
不過,又出書又開官網卻不曬本名出來,還真是有夠卑鄙了⋯然而若不曬本名,他就永遠是「透明」的,得不到他追求的被認同⋯但應該拿得到版稅就是了。雖然在官網裡連裸照(用自拍裸照做的拼貼作品)都貼出來,卻仍然堅持以「元少年A」名義運作,看來「礙於少年法的規定不能曬本名」對A兄來說,或許將會是個足以自怨自艾自顧自憐兼吃一輩子的梗,無法輕易放開吧。放了就不能開EVA了啊 ┐(´・ω・`)┌ヤレヤレ
PS
『絕歌』的装幀。書衣整個雪白無垢還挑超容易弄髒刮傷的紙質,裡面則是充分展現了日本製紙印刷工業實力的硬殼漆黑一片⋯抱歉我覺得這設計是一整個在婊A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