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的10月號都在報導「漫畫博覽會」,只有我們的10月號報導「萬國博覽會」,特集還是紀念二次大戰結束60年的軍服特集。感覺就像是在一群為得到女子芳心而拼死打扮的軟派青年面前,穿著黑色立領制服手持「男塾」塾旗橫越而過一樣,不知為什麼有種病態的快感,嗚哇哈哈哈哈哈。 |
本來是打算去新聞局網站收集一些資料,好來準備之後想寫的「請政府停止用納稅人的錢砸爛國內創意產業」問題。沒想到卻發現行政院新聞局第25次中小學生優良課外讀物名單居然已經出爐(第24次不是在六月底才終於發表嗎?我還以為這次也要到年底才會發表!)而《挑戰者月刊》居然再度名列榜上,讓人不禁又喜又驚。
喜的是一本完全娛樂用,漫畫小說混在的課外讀物居然能夠「連莊」!一年以來與誌上的作家們、台灣日本的合作單位,還有支持我們過來的讀者們大家所做的努力、堅持的方向,能夠得到正面的肯定,真是令人高興。驚的則是……呃,說到這次列入評選的2005年1月~6月號《挑戰者月刊》裡頭的漫畫小說內容,不但有放火燒房子(6月號/孟宸-月之子)、放火燒戰車(1月號/LSS-天國之門),還有無頭屍體(3月號/東野圭吾-名偵探的守則)、爆死(2月號/彭傑-勇者)、爆頭(6月號/LSS-天國之門)、大虐殺(LSS-天國之門、手塚治虫作品)、出版分級制與社會現象批判(1月號/林依俐-The Blast of the Book)等……雖然我們並不是為了要闡揚暴力而在作品中置入殺戮或爭鬥,大多數的場合其實是正好相反——希望能藉由故事描繪的殺戮或爭鬥的場面,去向讀者控訴暴力的無情,還有它可能會造成的不幸後果。但因為台灣大眾對於漫畫的瞭解,似乎還在「指著《金田一少年事件簿》裡被吹風機電死在溫泉裡的裸屍喊色情」的程度,所以我對於能否獲得這次推介,幾乎是沒有抱任何期望,只是因為被周遭鼓勵應該試著參與,所以硬著頭皮送件而已。
畢竟我不是為了得獎,或是想獲得政府肯定在做這本雜誌,而是為了現在的國高中生=十年後的社會中堅們在做雜誌。我其實更想要多一點來自讀者的肯定、回函與投稿,還有能夠攀高的銷售量(笑)
然而還是得到了推介。看來是我以小人之心,低估了雜誌類評鑑委員們對於漫畫小說這種媒體的理解力。真是非常抱歉,我會好好反省的。
不過「それはそれ!!これはこれ!!」(by ササキバラ・ゴウ )……自己辦的雜誌受到新聞局肯定,跟我對目前新聞局的創意產業政策有意見是兩回事,「請政府停止用納稅人的錢砸爛國內創意產業」問題還是會寫的。其實腦中已有相當具體的架構,只是看有沒有時間打出來而已…時間啊……。
題外話(你最近題外話很多喔),說到沒有時間,上週發現以前曾發行的魅力電子報舊報已經全滅(說來已經兩年沒發報),與其再重發擾人,我想乾脆移植到網誌……所以應該陸陸續續,會把舊報的內容移動過來吧!看看能用這些整理過的舊文,換取多少時間。
最後,還求求看到這篇文章的中學老師們,請好好利用一下這本雜誌,鼓勵學生買一本來投稿,養成他們使用圖文來表現自我的能力與習慣吧!
…真可惜我是小學老師=_=
裡面大概只有迺晴老師的作品是小朋友可以理解的(死命打)
>鴨子
那就送給他們做畢業禮物吧!
過暑假就變成國中生囉XD
>”喜的是一本完全娛樂用,漫畫小說混在的課外讀物居然能夠「連莊」!”
那也實在讓漫畫界的人都能抬起頭來,恭喜阿!
>鴨子、東
「挑戰者」是將中學生設為主要讀者,對於小學生而言,也許高年級會能夠理解多一些。但四年級以下可能在閱讀上真的有點困難,所以我也不太強求就是了。不過趁早養成定期閱讀期刊(不管是漫畫、小說或是情報)的習慣,我想是很重要的。
>美馨
呵呵,謝謝啊……^^